莫把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当成负担
日前,国家卫健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在全面提升医院安防系统建设水平、加强源头治理、有效预警防范、切实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医院安全秩序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强化医院警务室建设,公安机关应当在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设警务室,以及医院建立安检制度等内容,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
近年来,在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密集出台。从明确医院为公共场所、要求医院安保人员按医务人员比例配备,到新修订的《医师法》中强化对医师的保护,都属于提升医院安全系数的治本之策。此次八部门发布的《指导意见》,对过去诸多医疗安全措施进行了归纳,使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更加规范、完整和有章可循。
强化医院安保是大势所趋,但要看到,这项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最典型的是,不少人将强化医院安保视为一种负担。对于一些财力本就吃紧,甚至背负较重债务的医院,加大安保投入,无论是人防、还是物防、技防,都会是个不小的负担。此外,有的医务人员虽然对身处更加安全的环境而高兴,但也担心个人福利会受到影响。有的患者还担心严格的安保措施会延长看病的过程和时间,给看病带来诸多不便。
安全的环境是诊疗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失去了这个前提,诊疗的风险与不准确率都会上升。不难想象,如果医务人员和患者普遍缺乏安全感,不仅医患关系会受到影响,就诊秩序容易出现混乱,甚至还会影响诊疗行为的准确和安全性,比如有的医生不敢为患者作出选择,进而可能影响诊疗质量。如果安全没有保障,医患将形成双输的局面。而增加安保投入,在安检方面多花些时间,表面上是付出,背后却有大收益,无论看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是十分值得的。
当然,医患在这方面的担心也应该得到正视。比如,安检措施得到强化的同时,便民措施也不能受到太大影响,尤其对于病情较急、行动不便的患者,安检措施更需做到人性化、便捷化。还要看到,安检措施持续强化和便民措施日益增加,两者都已形成趋势,如果不能平衡好安全与便捷的关系,两者的矛盾可能变得更为突出。如何更好地兼顾安全与便捷,考验着医院管理者的智慧。
当前医患关系出现了一些可喜变化,比如受疫情影响,医务人员的付出增加,也受到更多尊重,温馨的医患互动变多了;伤医事件、医闹行为明显减少,医患关系变得更加和谐。此外,过去偏冷的医学专业,也受到考生们的广泛青睐,从侧面证实了医患关系改善带来的积极变化。
然而,这些变化不是放松医院安全管理的理由,医院安保面临不进则退的紧迫感,稍微松懈,就可能错失大好时机。理应趁热打铁,一鼓作气营造更加安全的医疗环境,切实造福于医患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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