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政伤残康复医院因违规操作被处罚
作者:马建民 时间:2021-12-22
据山西省卫健委网站消息,2020年7月20日,山西省民政伤残康复医院因医师未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四十八条,被处以警告,罚款1.2万元。
据悉,山西省民政伤残康复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该院医师未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处罚
随便看看:
相关推荐:
栏目分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