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地密接者轨迹公布!
平遥密切接触者陈某某行动轨迹曝光!
曾前往人民医院、陶源丰...
全县广大市民:
2021年12月27日,我县收到晋中市疾控中心《协查函》,涉及我县密切接触者1人。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县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陈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现将陈某某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陈某某于2021年12月25日自驾车于9时许至11时许在平遥县人民医院排队等候核酸检测,因未携带身份证而未采集核酸样本离开;11时许至11时30分在平遥县陶源丰地下商场购物;12时许至12时30分在平遥县中国兰州拉面馆就餐后自驾车返回介休。
2021年12月26日16时许在平遥县人民医院采集核酸样本后返回介休。
为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提示广大市民:1.上述时间段到过上述公共场所及与上述轨迹有交接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2.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途中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3.请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履行好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全程接种疫苗,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27日
晋城城区通报1名密接者
活动轨迹公布
2021年12月27日,接晋城市疾控中心协查通报:我区有一名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入境阳性病例的同乘车厢密接人员。我办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对该名密接人员和其接触的次密接人员进行了集中隔离,首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对其主要活动场所环境进行了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并对其活动的场所进行了预防性消毒消杀。 为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该密接人员在城区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2021年12月25日乘坐D3358次列车1车厢03C,从郑州到晋城东,约18:30乘坐私家车离开晋城东站; 12月25日19:00~20:00,到泽州路1032号潮汕坊特色牛肉火锅213号包间就餐; 12月25日20:12办理入住国贸酒店8020房间,之后无外出; 12月26日8:30~9:10,在国贸酒店30层国贸早餐厅就餐;用餐后返回房间,上午无外出; 12月26日约11时同事驾车接到寺底村晋城市正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提标扩容项目部餐厅就餐,约13时送回国贸酒店休息; 12月26日16:30在国贸酒店南小广场散步,约30分钟返回酒店房间,18时左右同事驾车接到寺底村项目部餐厅就餐,约19时送回酒店,之后无外出; 12月27日7:30~8:20,在国贸酒店30层国贸早餐厅就餐。约9时同事驾车接到寺底村项目部督导工作情况。约10时送回酒店,之后无外出。 与该人员在同一场合同一时段有过接触的人员存在潜在风险,在此提请广大市民: 1、与以上轨迹时间、空间有交集的人员,请立即自觉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委)或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旅居史、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非必要不离晋。 4、如有隐瞒或不主动报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晋城市城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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