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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20家医院被通报!多收费、过度检查、药品超限支付...

作者:admin 时间:2022-01-02

2021年6月-9月,我市开展了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稽核检查暨上半年考核工作。根据考核分数进行排序,全市处于末位的20家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分数低于80分,考核结果客观反映了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和管理存在的问题较多。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和警示教育作用,现将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定点医疗机构(20家)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附属医院、省荣军医院、太原中西医结合医院、太原市太航医院、晋西机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太原侯丽萍风湿骨病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西山煤电集团总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清徐县第二人民医院、西山煤电集团古交矿区总医院、山西华晋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太原中医肝病医院有限公司、山西老年康复医院、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太原仁和诊所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中医院、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职工总医院杜儿坪分院、太原弘善中医医院、杏花岭区中心医院、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交矿区总院西曲分院。


主要问题


1.过度化验、过度检查等过度医疗问题;

2.未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多收费、不合理收费的问题;

3.药品超限支付的问题;

4.医疗文件记录不全等易造成基金支出风险的管理问题。


处理依据


1.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2021年上半年考核现场检査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并医险中心字〔2021〕54号);

2.《太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监管考核办法(试行)》(并医保发〔2019〕31号);

3.《太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监管考核操作规程(试行)》(并医险中心字〔2020〕71号);

4.《2021年度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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