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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将至,当心保健品宣传陷阱

作者:augman 时间:2021-11-04

近日,消费日报记者在多份由保健品公司提供给中老年消费者的宣传材料中发现不少猫腻,这些宣传材料中均以“年货”、“特惠”、“低价”吸引消费者购买,仔细查看不少产品宣传中都打着“中医理疗临床结论”、“神农本草经”、“美国心脏学年会最新研究”、“诺贝尔医学奖获得者XXX发现”等等诸多所谓科学论证,吸引人的眼球。其中不乏患者口述治疗效果的描述,更有甚者,一些宣传材料中直接将该产品的中老年消费者的肖像、姓名等个人资料用于宣传。

广告做成报纸、杂志,实为非法刊物

在记者随机拿到的保健品宣传品中,不少宣传品都以“快讯”、“专刊”等报刊形式出现。

其中一份于2016年12分出版的名叫“健康快讯”的宣传品中,还印上了“苏新出准印JS—A136号”等字样,经记者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查询该份快讯时,网站出现了“暂无数据”字样。同样,记者把一本名为“佳家易购”的专刊拿来查询时,也提示“暂无数据”。经过检查,记者发现这两份宣传品中既没有刊印全国统一刊号,也没有广告审查信息和主管部门等正规报刊应有的信息。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只要是合法刊物都能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询到。

专利产品无专利

在这些宣传品中,不少广告都贴出了“专利”等词汇,然而事实真的如此么?

记者在发表在《健康快讯》的一篇名为《外用:氨糖外用治疗关节炎,国家专利产品,值得信赖》的报道中发现,该篇报道文字中既没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的专利号和专利类型进行描述,还混淆试听,用部分人体所需的物质介绍替代该产品成分的介绍,标明该产品由骨健康专家推荐。

从该篇文章刊印的发明专利证书图片中,记者找到了专利名为“氨糖外用治疗关节炎的新方法”的专利名称,根据该名称和专利号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号查询后并没有发现该图片提供的专利信息。同时,在该份刊物中也没有发现这项专利授权等信息。

根据《广告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显然,该广告并未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诺贝尔、中医临床等成热门词汇张冠李戴宣传保健品

在同样一份刊物中,记者发现“诺贝尔”、“中医临床表明”等专业词汇出现在多篇宣传文字中。除了这些专业词汇外,还出现了诸如“美国心脏学年会最新研究”、“NNFA(美国国家营养食品协会)”、“世界卫生组织认定”等词汇充斥与广告宣传文章中。

根据2005年施行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中表明,“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等描述该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利用和出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都属于禁止出现的情况。

记者发现,大部分宣传文章都以很大篇幅介绍某种药物或保健品成份,并引用诸如“美国医药医师责任协会”、“XXX研究协会”、“XXX大会”为名介绍该项成份的重要性。同时在文章中刊印保健产品信息中标识该产品含有该项成份,但并未对该产品中该项成份的含量等进行标注,也并未对该产品的效用进行阐释。

这种张冠李戴的宣传方式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这其进行规定,但是这种做法容易误导消费者进行“非知情”的消费。

多位老年人“被”上宣传页

根据《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禁止保健食品广告利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做证明”。可是在记者拿到的宣传刊物中发现,一些宣传刊物公然将中老年消费者的照片、姓名以及其他信息刊印在宣传品中,在每一位消费者信息中还以消费者的名义描写了服用保健品的原因、过程(疗程)以及效果。在一篇治疗“心脑血管病”的熙健欧米茄3胶囊宣传页上,一位来自新疆的杨姓消费者表示服用该药后“头晕心慌的毛病再没犯过”。

这样的患者描述在这类宣传刊物中屡见不鲜。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熙健欧米茄3胶囊”后并没有相关记录,但是根据宣传刊物刊发的材料描述,服用该保健品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有些消费者甚至已经成为钻卡会员、铂金卡会员,会员纷纷表示吃了保健品后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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