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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医保基金监管办法

作者:augman 时间:2021-11-08

《山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近日施行。《办法》明确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医保基金使用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并依据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评估、群众举报投诉、医疗保障数据监控、上级部门交办、新闻媒体曝光、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和其他部门移交的线索,确定检查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办法》完善了社会监督员制度,将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列为社会监督员。针对医保经办机构公布定点医药机构的途径和内容,《办法》细化了公布的平台和途径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等,公布的内容为定点医药机构的名称、地址等信息。针对经办机构及时拨付医保基金的时限,《办法》明确,经办机构应在定点医药机构申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结算并拨付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

《办法》指出,运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实行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审核的全流程监管。定点医药机构出现违约行为,将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暂停或者不予拨付医保费用、追回已支付的违规医保费用、中止或者解除服务协议、要求定点医药机构支付违约金等违约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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